
全镇父老乡亲:
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,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。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,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。每年冬春之际,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,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,大片的森林被毁,大量的财产和人力、物力资源受损,甚至造成人员伤亡。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,为了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,镇党委、政府特发出《致全镇父老乡亲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》,倡议全镇广大人民群众:
一、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森林防火要严格遵守“十不准”、“八不烧”:
“十不准”:
一不准在林区烧田墈土边、烧秸秆、烧垃圾;
二不准在林区乱丢烟蒂和火柴梗;
三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土灰积肥;
四不准在林区建窑烧木炭、烧砖瓦;
五不准在林区内烧荒开垦耕地;
六不准在林区内烧纸上坟;
七不准在林区内打火把照明;
八不准在林区内生火取暖、做饭;
九不准在林区、林地燃放烟花鞭炮;
十不准在林区用火驱兽和用火枪狩猎。
“八不烧”:
一是未经批准不烧;
二是防火隔离带未修好不烧;
三是没有指挥者在场不烧;
四是没有技术人员指导不烧;
五是没有组织好扑火队伍不烧;
六是没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;
七是有风天气不烧;
八是冲天火不烧。
二、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,严禁在野外烧烤。对重要时段(如冬至、元旦、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国庆、秋收等节日),要加强对家属出行的管理,严禁利用火种燃放鞭炮、烟花,焚烧荒草、秸秆、田埂等违规用火行为。
三、外出务工人员,要从关心、爱护自己家属的角度,落实好自己家属的临时监护人;可通过电话、写信等多种形式,督促家属遵守安全防火法规。
四、各位户主作为监护人,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家属的责任;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,导致家属和子女玩火引起火灾的,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对特殊监护对象实行一对一监护,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。
五、发现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,要积极劝阻,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上塔市镇人民政府举报,一经查实奖励到位。
六、发现火灾立即呼救,并及时报警。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幼、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不得参与灭火行动。
预防森林火灾,保护森林资源,维护森林安全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,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,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,建设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!
举报电话: 0730-6480000
中共上塔市镇委员会
上塔市镇人民政府
2023年9月
责编:马步青
来源:平江县上塔市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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